绍兴讨债公司介绍云南,一男子银行取了2.1万,岂料,当晚银行就打来电话,说多给了1万
云南,一男子银行取了2.1万,岂料,当晚银行就打来电话,说多给了1万,要男子立即还回来,却被男子以“离柜概不退还”一口拒绝!银行一怒之下告到法院,一审判决男子还钱,可男子只用一招,二审便判男子不用还!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小杨去银行取了2.1万元。在柜台前,他认真核对了一下取出来的钱,一点都没错。他们还按规矩提醒了他一句离开之后就不管了。
(来源:昆明中院)
不过,当天晚上,杨清华接到银行电话,那头语气紧张,说他取款时多拿了1万元,让他赶紧还回去。杨清华一听就火了,他记得清清楚楚自己数钱的过程,怎么可能多拿呢?那句银行常用的“离柜概不负责”,这时候反而成了他反驳的好理由。
对面态度坚定,他们查看了录像,录像显示柜员确实给了杨清华四捆现金。根据银行的规定,不管是100元还是50元的钞票,每捆都应该是100张。小杨多拿的那两捆百元钞票,加起来有1万元。
法院一开始觉得银行那边说得对。他们觉得,银行给出的视频足够证明杨清华取了多余的现金。有规则里也明确说了现金打包的标准数量。他这么做就是占了便宜,应该把多出的部分退了。
第一次输了,他可不服气,立马决定要上诉。这次他认真研究了银行提供的证据,居然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银行只证明了给了他四捆钱,但就是没说每捆钱有多少张。视频中只能看到柜员用点钞机点钱,可看不清楚点显示的具体金额。
第二次那边就同意了小杨的建议,把第一次的决定给取消了。银行没能拿出证据证明实际数的金额和杨清华最后拿到的不一样,他们的说法就不能成立。
这场看似不起眼的取款纠纷,最后竟然让银行输了官司,同时也引发了很多争议和谜团。那个“离柜概不负责”的银行规定,到底有没有效应?这到底是用来规范行为,还是在逃避责任呢?再来,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银行在现金交易里应该负起怎样的责任?又怎样才能防止这类错误再次出现呢?
最后,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这笔“飞来横财”究竟该归谁?公平原则在其中又该如何体现?专家指出,“离柜概不负责”并非法律条文,只是一种行业惯例,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一直存在争议。银行在主张自身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加强员工培训,完善内部操作流程,避免出现点钞错误等问题。
对于客户而言,在办理现金业务时,也应该提高警惕,认真核对金额,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这场“离柜概不负责”的博弈,最终以一种近乎戏剧性的方式收场。希望之后会变得更好。
毕竟,在金融交易中,信任是基石,公平是准绳。只有银行和客户双方都秉持诚信原则,共同维护金融安全,才能让每一笔交易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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