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清债公司调解一场因化肥农药款拖欠与建房施工争议交织的纠纷
点击:1时间:2025-07-31 10:33:33来源:平阳讨债公司官网:https://sx.hflmwl.com/
“没想到拖了一年的麻烦事,这下总算彻底解决了!近日,平阳清债公司调解一场因化肥农药款拖欠与建房施工争议交织的纠纷,在安图县法院万宝人民法庭与万宝镇综治中心的联合调解下,终以两笔债务抵消、一方补足差额的方案圆满化解。
两年前,隋某扩建仓库时,委托同村范某施工,并约定竣工后支付工程款。同时,范某从隋某店中赊购农资,承诺秋收后结清款项。然而仓库竣工后,隋某以“墙体不平整”为由扣减工程款,范某则坚持“按图施工无过错”,双方争执不下。更添纠葛的是,范某随后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拖欠隋某农资款1.4万余元,两笔债务如乱麻缠结。2025年初,隋某以索要农资款为由,将范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若单独调解一案,另一起纠纷必将成为新的矛盾,故主动联系万宝镇综治中心,决定将两起纠纷“打包”调解。
调解现场,两张账单摊在桌上:仓库施工款1.2万元,农资欠款1.4万余元。“他欠我工钱不给,凭啥要我还农资钱?”范某拍着桌子喊。隋某也红着眼:“仓库墙体不平整,我扣他钱不应该吗?”
“老范,你看啊,你购买农资的时候,老隋也体谅你农忙,延期找你要农资款。老隋拖欠工程款也有过错,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理应互帮互助。”听完综治中心调解员的话后,两人脸色缓和不少。
“两笔债务性质相同,法律允许互相冲抵,谁也不占谁便宜。”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义阐明《民法典》中有关债务抵销条款的合法性,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估建议。
经反复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将仓库施工款与农资款相互抵消,范某再付2500元,两案一次性了结。范某当场手机转账,隋某看着到账信息,紧锁的眉头舒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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